可不可跟我解釋一下這個邏輯是怎麼產生的.....?
“第一 costco並不是台灣公司本來就沒有義務要幫台灣發聲
第二 它們應該是被中國政府逼迫 情有可原 不應該亂牽拖
有些人邏輯很怪
拿者台灣品牌名號去大陸賺錢 出了事情就舔共
然後卻要一個外國公司用同樣標準去做
企業就是以營利為目的 外國公司當然是順者當地政府的意思走
不然那麼多員工要養?你幫他養?
台灣商人本來就可以有很多選擇
可以去日本 可以去東南亞或是歐美賺錢
幹嘛一定要去對我們充滿敵意的中國?
一開始想去敵方那賺錢就是錯誤了.... ”
所以是說,外國公司順著當地政府的意思走,以營利為目的是正確的,然後台商這樣做就是錯的?
台商為了養自己的員工去內地盈利也是錯的?是這樣嗎?
突然覺得自己的中文很差......
大家可以幫我看看這個標準到底是一重還是雙重嗎?
🤣🤣🤣🤣